民政局办离婚手续流程:
1.夫妻双方协商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
2.协商完毕后,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需要离婚的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4.民政局审核通过离婚申请后,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30天;
5.离婚冷静期后无反悔的,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到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至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诉讼离婚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找法网提醒您,协议离婚中,双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再向其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一审,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普通程序需要六个月。
三、协议离婚一方反悔的处理: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提起诉讼。当事人就离婚反悔的,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复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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